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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居正赋税思想

作者:      日期:2008-7-24 11:21:52      来源:
 

张居正(公1525—1582年),字叔大,江陵(今湖北江陵)人。明代政治家、理财家。神宗时任内阁首辅,执掌国政长达10年。他曾下令清丈全国土地,改革赋役制度,推行一条鞭法,有效地缓和了社会矛盾,改善了明王朝的财政状况,并在客观上促使资本主义萌芽出现。张居正主张取财有制,用财有节。指出天地生财,自有定数。取之有制,用之有节则裕;取之无制,用之无节则乏。反对不顾人民的承受能力横征暴敛,今国赋所出,仰给东南。然民力有限,应办无穷,而王朝之费又数十倍于国初之时,大官之供岁累巨万,中贵征索溪壑难盈,司农屡屡告乏。张居正主张固本安民,不事聚敛。他强调致理之道,莫要于安民。”“民本邦固,即有水旱盗贼敌国外侮之虞,而人心爱戴乎上,无土崩瓦解之势,则久安长治之术也。为了做到固本安民,张居正反对赋税负担不均,官吏贪污舞弊,豪强兼并偷漏等现象和行为。他说今风俗侈靡,官民(指富民)服舍俱无限制。外之豪强兼并,赋役不均,花分诡寄,恃顽不纳田粮,偏累小民;内之官府造作,侵欺冒破,奸徒罔利,有名无实,各衙门在官钱粮漫无稽查,假公济私,官吏滋弊。凡此皆耗财病民之大者。他提出增加财政收入的措施是理逋负所以是国也清隐占则小民免包赔之累,而得守其本业;惩贪墨则间阎无剥削之扰,而得以安其田里,即清理欠税,惩办贪污、清查隐田。这些思想应用于一条鞭法的改革实践中,取得了显著成效。张居正还主张农业和商业互为依存,互相促进,反对在财政困难时依靠重征商税来增加财政收入,认为只有减轻赋税征收才有利于农商发展。他说古之为国者,使商通有无,农力本穑。商不得通有无以利农,则农病;农不得力本穑以资商,则商病。故商农之势常若权衡然,至于病,乃无以济也余以为欲物力不屈,则莫若省征发以厚农而资商;欲民用不困,则莫若轻关市以厚商而利农。这是中国历史上关于农商关系的一种新理论,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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