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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宗羲赋税思想

作者:      日期:2008-7-24 11:24:08      来源:
 

黄宗羲(公元16101695年),字太冲,浙江余姚人。明清之际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反对日益苛重的赋税征收。他说吾见天下之田赋日增,而后之为民者日困于前,指出江南的田赋特重,有些田亩将一年的产量尽输于官,然且不足。他分析了使人民苦于暴税的三害有积累莫返之害,指税制每经过一次改革,都导致赋税的进一步加重;所税非所出之害,指田赋征银,银非农业生产之所出,纳税者因折银而加重负担;田土无等第之害,指不分土地的肥瘠程度按一个标准征税,造成负担不均。黄宗羲提出的赋税主张是,第一,重定天下之赋,定税的标准应以下下为则;第二,征收田赋必任土所宣,出百谷者赋百谷,出桑麻者赋布帛,以至杂物皆赋其所出,生产什么缴纳什么,不强求一致;第三,重新丈量土地,按土质优劣计算亩积,分别以240360480600720步作为五亩,即把土地分为五等,据等征税,消除因土地质量不同而带来的赋税负担不均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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