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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各地税务登记证代码编码规则是否统一?

作者:      日期:2008-6-7 18:31:08      来源:
 

答: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全国各地税务机关执行统一的税务登记证件代码编码规则,即已领取组织机构代码的纳税人税务登记代码为:区域码+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设定的组织机构代码;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代码为其居民身份证号码;从事生产、经营的外籍、港、澳、台人员税务登记代码为:区域码+相应的有效证件(如护照,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等)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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